全聯電子禮卡500元(無效期)

台灣電子票券區(501點以上)

全聯電子禮卡500元(無效期)

全聯電子禮卡500元(無效期)

600

Product Details商品介紹

電子券使用期限:無效期

電子券須知:
  1. 本卡可於全台全聯福利中心之實體門市使用(不含線上購物)。
  2. 全聯電子禮卡(下稱「本卡」),本卡無使用期限,限全聯實體門市使用,可分次使用至面額兌換完畢,恕無法支付線上購物(含PXGo!、分批取、小時達等)、外送平台、代收業務(含雙北專用購物袋)、服務事項、兌換現金/儲值金/禮券/禮卡及菸品等相關受法令限制商品。
  3. 購買本卡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故持本卡消費金額不再開立統一發票。
  4. 使用本卡結帳時僅接受出示票券平台之實際畫面,恕無法接受手抄、翻拍、截圖或口說序號等方式。
  5. 本卡如已使用、遺失、被竊、遭盜用、滅失、手機故障等致條碼毀損或無法辨識之情形,不得掛失止付、退現或要求補發。
  6. 本卡為有價證券,不得擅自偽造、變造、零售或轉售,以免觸犯刑責。
  7. 本卡為不記名票券,任何人皆可使用本券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遭他人盜用,將不補發或退貨。
  8. 本卡有效與否,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。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,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。
  9. 購買本卡後如欲退貨,本卡需未使用、非轉贈,原購買人可憑發票向所購買之平台辦理退貨。如確定退貨,發行人得保留收取返還金額百分之三的費用作為手續費之權利。
  10. 使用本卡消費之交易如欲退換貨,須攜帶手機、原發票或交易明細、欲退換貨之商品至原消費門市辦理,退貨金額將存回本卡中,恕無法退回現金或儲值金。
  11. 使用本卡消費之交易如欲退換貨,將扣回該筆退貨交易已饋之福利點,如福利卡之福利點不足扣回且非屬欲退貨之商品具有瑕疵之情形等,本公司保有評估退貨與否、取消或追回回饋之權利。
  12. 如有違反使用規範、涉及不當手段、疑似違法行為、政府機關要求等情形,本公司有權限制或暫停該電子禮劵歸戶、轉贈、兌換使用等一切相關功能。
  13. 本卡存入金額依法由陽信商業銀行自【開卡日期】起提供12個月足額履約保證,保證期間屆滿,由發行人負履約責任。
    • 發行人: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    • 負責人:林敏雄 統一編號:16740494
    • 聯絡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敬業四路33號8樓
    • 服務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敬業四路33號5樓
    • 客服專線:0800-010-178
  14. 全聯福利中心保有對本卡服務條款及行銷活動之解釋、修改、 調整、終止等相關權利,其詳細辦法、變更事項或未盡事宜則以官網www.pxmart.com.tw及店內公告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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